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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国家也下降了28次药价,但从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药价虚高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离事实越来越远。 为什么即使降低药价,药价也这么贵? 对此,我们从以下五个观点进行了论述。

观点1 :医药代表

提高药价

三明,新任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詹积富认为:“全国300万医药代表军不消失、不跳槽,老百姓就不能不背黑锅、不乱花钱。”消灭医药代表可以阻止药价虚高 个体认为把药价虚高归咎于医药代表可能有点太正确了。

首先,让·霍尔说:“药品在省级采购中的标价是出厂价格的几倍到几十倍,最终患者支付的价格也是出厂价格的几倍到几十倍。” 这说明了高药价和招标有关联,但如何将责任推给医药代表呢?

其次,药品诉求低,费用需要依赖医生指定,也有第三方支付,最终客户没有议价权,药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中招标手续和流通过程的公关活动,这些都扰乱了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但与医药代表关系不大。

再次,许多医药代表确实是药品回扣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但有诉求才有供给。 另外,药品代表不能决定药价。 他们是流通的一环,不是药价虚高的原因。 消除药品代表不仅会烧水止咳,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这是因为无法从根本上处理药价虚高的问题。

“药价虚高之火待扑灭 改革路在何方”

(/S2/)观点2 )用药养医生提高药价)/S2/) )。

医药作者吕成指出:“医药代表不是高药价和医疗弊病的主谋,用药物培养医疗才是医疗混乱的根源。” 因为“靠药物行医的制度”经常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原因,所以制定了“零差错率”的政策。 事实上,“靠药物行医”并不是药价虚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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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在实行零贫富差距制度后,购买那些药品,很多医院考虑的第一个因素还是积分和回扣的高低,有些实行零贫富差距制度的医院会进行药店托管,从托管人那里收取费用。

其次,用药物养活医疗不是制度安排,而是医院和医生在财政补偿失衡、医疗服务价格受行政管制的现实中的权宜之计。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零差率是不可能用药养医的,用药养医也不过是目前制度下医院和医生的选择,是目前医疗制度下诸多不良后果之一,药价不是虚高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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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3 :集中投标是高药价的主犯

集中投标的本质是认为药品采购权可以集中在少数官员身上,通过“政府监管”进行处理。 常识上讲,统一招标通常可以降低采购费用,但为什么药品招标会提高药价呢?

首先,这其中的关键是投标人与支付人的分离和我国医疗领域的现实困境,因此现行的招投标制度确实在提高药价方面难以承担责任。

其次,药品也是商品,商品的“合理价格”只能通过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 即使招标真的能够将药品招标价格降低到合理的范围,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价值也应该处于合理的定价水平,如果这个定价保持政府定价,医疗领域的价格必然会持续扭曲,不可能处理医疗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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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全国数千家制药公司招标,药品招标仅此几家,评审专家也不过几十人。 制药公司为了中标需要行贿,但是招标的负责人被制药公司收购,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那么,行政权力的监管也必须客观上使监管成为寻租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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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招标问题不仅仅取决于官员的贪污腐败,也不仅仅取决于腐败。 在医疗体系行政化的现实中,药品集中招标价格虚高的背后有更深的原因,但不是高药价的真正根源。

观点4:2票制不能处理药价的虚高问题

药品的出厂价格很低,经过很多流通环节逐步涨价后,可以卖到数十倍,认为通过简化流通环节可以降低药品价格。 国务院最近也出台了文件,有利于在医药领域推行“两票制”,减少中间环节,或者药品可以及时追踪,提高药品的安全性。 但是,期待2票制能降低药价,也许只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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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两票制本质上是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减少流通环节的涨价,另一个是督促税票合规控制高开高退。 “两票制”并不是新的,10年前广东省尝试过“两票制”,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落地。

其次,只减少流通环节并不能降低药价。

因为药品的终端价格不取决于生产和流通价格,而取决于供需博弈和招投标流程。 无论途中经过多少流通过程,都不能影响终端价格,只能影响流通过程的好处分配。

从某种意义上说,“两票制”很可能通过促进纳税券的合规性,从而增加经营者高额的经营价格和法律风险,从而实现经营者自主降低运费的目的,其目的也未必实现,相反的可能性也很高

(/S2/)观点五)药品回扣的刚性诉求,且重叠难以恢复)/S2/)。

很多人认为药价高且费解,但起源于回扣的顽疾,没有个体认同。 诚社科院经济所朱恒鹏教授指出,回扣只不过是医院独家租金的实现形式,同时也是价格较高的形式。 如果这个独家租金能够以诊疗费或零差价的形式充分实现,医院很可能不会选择这个高价模式,但这需要其他改革措施的组合,只有打碎铁饭碗,医生的收入才能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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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必须证明药品回扣是一种顽疾。 表面上是只与医药品流通相关的局部现象,问题出现在“药”上,但问题的根源在于“制”。 药价虚高不是独立的药品流通问题,而是与我国特有的医疗制度密切相关,可以说是必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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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通行业中想要独立应对药价虚高问题的任何方案都一定是徒劳的。 无论贫富差距为零率、2票制、考核用药占比如何,都是姿势不一的假摔,不仅无法应对药价虚高的问题,更有可能促使整体医疗费持续上涨。 如果不彻底反省和改善整个医疗制度,就不太能应对药价虚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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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混乱现象的核心:医疗系统的行政化

药价虚高和用药医疗的现象根源在于药品回扣诉求的普遍刚性的存在; 药品回扣呼吁普遍存在刚性的原因在于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不完善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行政规制; 医疗领域的行政管制根源于医疗系统的行政化和公立医疗机构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药价虚高之火待扑灭 改革路在何方”

因此,从根本上说,药价虚高这一医疗混乱的核心在于目前行政化的医疗体制与市场经济环境的兼容性不显著。

改革的道路在哪里?

目前,医疗机构的去行政化、医生的去编制化改革已经在路上,这是正确的方向。 要改变药价紧缺的局面,必须彻底改革医疗领域的行政化体制,释放医生资源,建立竞争机制,使医生在市场上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合理的收入。 否则,就无法彻底应对药价不足、医药代表的消灭、药品零差距或两票制的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医生工资的普遍提高、药品集中招标的取消等药价不足、看病难的高课题。

标题:“药价虚高之火待扑灭 改革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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