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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共7项20条,加快建立齐鲁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措施自年10月17日起施行,比较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6日。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确定支持中医药机构的快速发展。 中医药机构尽快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适当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 扩大医疗保险定点中医院的服务功能,及时将各级中医类定点医院纳入全国远程住院网络结算和省内远程门诊慢性病网络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医疗保险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要点向以中医诊疗收入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率,参保患者入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医疗保险报销率在85%以上。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并确定了促进中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支持中药创新快速发展,深入推进“质量鲁药”建设,着力创建中药示范公司。 支持全省越来越多的中药纳入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推动中药饮片产业快速发展,对符合国家或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发挥医院中药制剂的特点,将经省药监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的快速发展。 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生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鼓励中医诊疗技术的传承创新,将治疗性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项目和耳穴综合疗法、中医体质识别、脉图诊断等适宜的新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强调了完全符合中医药优势的医疗保险支付方法。 宣传中医特色病种收费,将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确定的中医特色病种及时纳入病种收费范围,合理明确收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 建立与基础中医药优势相适应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完善中医相关技术规范,鼓励一般门诊统一和部分慢性病病种按户付费。 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和结算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确定支持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 促进中医药与医学营养结合产业融合的快速发展。 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支持中医药以健康养老为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长期护理定点管理范围。 支持“互联网+中医药”健康快速发展。 及时审查设立中医类“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促进“互联网+医疗保险+医疗+医药”一体化的快速发展。 支持中药在线一体化配送,宣传“智慧中药房”。

“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还将支持中药材产供销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支持中药材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和中药材采购联盟建设。 建立全省统一的智能监控系统,规范定点中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基金的招聘效益。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提高临床效果,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标题:“山东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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