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卫健委和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的通知》,从建设饮片服务能力、完善饮片处方管理、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新闻安全4个方面介绍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情况
《通知》要求,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煎药室基本满足住院患者的煎药诉求,能够开展中药紧急煎药服务。 医疗机构在自身饮片服务能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本市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饮片等服务。 公立医院应当慎重设定与医药公司的合作模式,防范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区卫健委根据本辖区中药饮片服务的现实情况,鼓励中医医院探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药店,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配送服务。
《通知》确定,处方应当经审查通过稿件后,再进入折价收钱、配制、煎煮等环节。 医院委托公司代理煎药的处方需要审查药剂师的稿件并签名后再送往相关代理煎药公司,有特殊煎药要求的中药煎药或处方(如解毒剂、滋补药等)必须明确标示。 涉及《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毒性中药饮片、含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处方,不得委托公司代理煎煮。 中药代煎处方必须统一纳入医疗机构处方评价范围,加强处方干预和用药监测。
并定期对代理煎药服务患者进行随访和满意度调查,探索总结煎药服务相关业务的中药煎药质量追踪和中药代理煎药服务的实时检索等功能。 将代理烘焙新闻转发给代理烘焙公司仅限于阳光平台医保专网、获准上线的互联网医院平台、自建专用系统、电话传真形式。 相关数据发布的网络新闻系统必须满足新闻安全三级保护要求。
标题:“上海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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