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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卫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律界人士厅召开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邀请了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省医保局、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法律界、基层医疗机构、领域协会、医药生产公司等各方代表参加了这次论证会。 会议由山东省卫健委副主任牟善勇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仲泉、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孙春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者认为,山东省制定的《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主要创新点有八个方面。 一是强调中医与中药、事业与产业并重,推动中医药事业与产业优质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政府责任,加大对中医药的推广支持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管理制度四是立足传承与创新,完善中医药教育科研与文化体系五是重复中西医结合,促进快速发展,加强中药保护, 七是以新闻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八是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确定法律责任。 各代表结合自身的实务和本行业的实务要求,就条例草案的相关内容提出了编撰修改意见。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以来,山东省现行《山东省中医学条例》出现了一些与上位法不衔接、不一致的地方。 为推进山东省中医药法制建设,新制定符合当前快速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维护法律与复印件统一的必然要求。
山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的制定纳入每年一类立法项目,9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为了确保立法质量和工作进度,省卫健委成立了以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袭燕为领导的条例制定工作指导小组,成立了由中医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的条例制定起草小组,先后与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律界人士厅等部门对接,广东省等16个省市和全省市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法律界人士厅采取事先干预的办法,从起草和调查阶段全面展开立法指导。 特别是今年春季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医药防治的独特特点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及时进行了情况调查,充实了相关实践和要求。 目前,该条例已经多次修订,依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各市政府、相关法律专家、立法联系人意见,并先后两次征求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完成省直部门的会署工作。
王仲泉强调对条例立法工作,一是提高对条例制定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重复地方立法,基本上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确保条例立法工作圆满完成。
论证会结束后,孙春玲就加强条例立法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积极与省人大、省法律界人士厅等相关部门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代表的信息表达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是认真研究整理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条例草案。 三、加强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公布。
标题:“山东召开《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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