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抵御疫情反弹。
《通知》确定,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 要逐步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落实“四早”措施。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的设置和管理,加强防护物资储备。 所有接受发热门诊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和执行新冠肺炎的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和检测。
并确定各地加快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尽量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应尽检”。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全员培训演习,制定不同疫情防控压力下的应对计划,清查疫情防控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提高应急救援和传染病防控能力。
此外,《通知》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医院内交差感染防控和医护人员防护,坚决杜绝医院内交差感染发生。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责任落实。
标题:“国家中医药局印发通知:强化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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