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没有特效药和疫苗的情况下,中医专家根据患者的情况辨证论治,配合小组配合运用,形成了中药较为有效的方剂,成为疫情防控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表示,“清肺排毒汤”是此次疫情防控的代表研究成果之一。 “清肺排毒汤”是汉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多部经典名方融合创新而成,临床效果确切,机理研究深入,应用范围广泛。 李延萍表示,“清肺排毒汤”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急专项科研成果,是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以来最早由国家组织开展系统临床救治注意的中药方剂,目前相关研究仍在持续开展。
“值得观察的是,在研究开发应用中药抗疫方剂的基础上,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不容忽视。 ’李延萍告诉记者,这方面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因此,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延萍带来了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各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可能涉及“清肺排毒汤”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几个方面,可以通过专利申请保护、商标注册、商业秘密等方法加以保护。 在专利权方面,“清肺排毒汤”为中药组合物,申请发明专利可以保护处方及相应的制剂、制剂的生产方法、用途等。 也可以考虑向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根据是否需要在其他国家进行保护来申请海外专利。 关于商标权,可以考虑通过注册商标来保护。 例如,“清肺排毒汤”的名称和根据需要设计适当的图形进行注册,商标全体人员将享有独占、排他的权利。 在商业秘密方面,“清肺排毒汤”的组成、制剂的生产方法、用途公开,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但是,在药材的炮制、制剂生产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技术,如果能够更好地发挥药效,这些技术可以用商业秘密的方法加以保护。
二是积极探索开展优质的专利合作条约( pct )申请战略。 中医药自古流传的知识保护不仅在国内,在国际上也很重要,在国际上也必须消除他人的非法使用、非法占有,如果不在国际层面得到保护,中医药自古流传的知识就不会真正得到保护。 因此,中医药以前所传递的知识有必要走向国际保护。
三是积极参与和倡导国际上早就流传下来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国应积极参与和制定与自古流传下来的医药知识相关的国际规则,加强对世界各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医药知识的保护。 并且通过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以与其他国家的国际条约、双边条约等缔结方法相互承担条约规定的义务,保护我国中医药在缔约国取得的知识产权。 通过确立国际示范条款,也可以保护以前流传下来的医药知识产权。 中国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医药的知识产权,必须积极倡导相应的国际法规。
标题:“李延萍代表:加强“清肺排毒汤”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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