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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委、省政府发布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度、加强中医药在健康四川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等6个板块统一部署,囊括了22个相关细则。

《实施意见》结合四川实际情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的意见》,加强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问题、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快速发展和健康服务业中的特点发挥。 要求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态的中医药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统筹规划县级以上公立中医药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群体防治早期干预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 提出了许多创新措施,包括:以流传已久的食用习性、食品药物目录内的品种,将尚未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川产道地药材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四川省藏医医院、省藏羌医医院和省彝医医院,培养中医药首席监管人员等

“四川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革新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以“多医疗机构与五区合作”为中心,快速发展战术,整合中医优质资源,建立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加强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弥补短板,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发挥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作用,推进医共体建设。 建立对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补偿机制,推进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 目标是到2022年,在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川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革新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建立中药材第三方质检体系,省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新闻服务平台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立川产道地药材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体系、质量分级评价制度,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800万

“四川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革新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迅速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设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培养中医药首席监管人员。 省市县应当确定或者设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执行措施,将意见实施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评价。

标题:“四川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革新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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