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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抑制药费的不正当上涨,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决定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在全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病种取钱方法改革试点工作。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医疗服务按病种取钱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按病种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 这样做有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价格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行为,也有助于抑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浙江试点按病种收钱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12月20日,浙江省物价局、卫生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办法改革试点的通知》显示,试点初期,浙江省以按病种收费为首要任务,在临床路径规范、疗效确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行业展开。 自然分娩、有计划剖腹产、老年性白内障等3种疾病是全省按病收钱的改革试点病种。

“浙江试点按病种收钱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据悉,这种指导收款标准包括患者治疗中发生的手术、诊疗、麻醉、检查、检查、住院床、护理及药品、医用消耗品等各项费用。

标题:“浙江试点按病种收钱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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