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昨日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重复公益性质、试点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附加政策,打破“以药补医”,药品药价15 国务院此前宣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之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推进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全国共选择了约300个县(市)改革试点,年实现了县级医院的阶段性改革目标。 《意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附加政策,医院的资金来源渠道只有用于服务的钱和政府补助。 医院合理收入的减少,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得到补偿。 中央财政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昨天,三部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开展了改革的具体工作。 昨天分发的《通知》是落实《意见》制定的目标。 附加政策产生的“用药培养医生”,引起了社会的批评,使患者的医疗价格上升。 《通知》也强调公立医院必须重复公益性质,切实落实政府医疗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为落实改革目标,将在改革过程中实施“三同步”。 即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验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水平同步。
卫生部部长陈竺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在2000多家医院进行。 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新的补偿、运行、监管机制方面取得了划时代的进展和初步成效。
标题:“三部委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药价须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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