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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考核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制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考核标准(年版)》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考核标准》年版)。 考核标准包括妇幼康复管理、妇幼中医服务管理等复印件,其中考核标准细分了妇幼中医服务管理。
本次二级和三级考核标准共6章,标准分别从妇幼保健院快速发展方向、辖区业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与安全、社会评价等多个角度对妇幼进行了考核,为妇幼提供了更安全、方便、高质量的妇幼健康
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根据相关实务规范、技术规范,设立中医诊疗科,开展妇女儿童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三级妇幼保健院应当根据本院的专业特色,设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 设立中医门诊诊室,开设中医专业3个以上; 妊娠生育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都必须提供两种以上的中医诊疗技术服务的中医具有中医班的任职资格; 护士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等。 二级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专业2个以上,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均须提供2种以上中医诊疗技术服务的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等。
标准规定,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有中医特色诊疗规范,要求开展辨证施治; 根据应用和宣传中医适宜技术的中西医结合特色,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 确定三级妇幼保健院可以为妇女儿童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服务、特色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服务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可以将中医药服务的理念和做法纳入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标准还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有中医诊疗科和其他科的双向中介服务流程,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多方面的医疗保健服务。
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细化妇儿中医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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