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企业等6家药品生产公司生产的7批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通知指出,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内蒙古怡生堂药业有限企业生产的一批秦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祁东县君儒中药材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中药饮片厂等3家生产的4批红景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性状、鉴别。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云南省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生产的一批黄精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总灰分。
经中国食品药品鉴定研究院检验,玉林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企业生产的一批制川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向关联公司和公司采取停止销售、录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因进行调查,切实改进,对上述公司和公司生产销售假冒药品的违法行为组织立案调查,
标题:“国家药监局通告7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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