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47字,读完约3分钟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6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视频交流会,总结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以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达主持会议。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和国医大师孙光荣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于文明说,中医药法作为我国中医药行业基础性、纲领性法律,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并从法律上保障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湖北卫戍、武汉卫戍取得了决定性成果,为全国防控疫情提供了保障。 文明充分肯定了三年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事业所取得的成绩。 他说,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地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为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气氛和局面。 中医药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逐步落实,中医药事业组织指导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行业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制度得到法律保障和进一步加强。 他指出,贯彻中医药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 中医药法的推广要贯彻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尊重法学法守法的用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医药法补助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抓好。
于文明强调,要更加突出站位,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大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医药法取得成效。 一要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的实施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的意见》、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结合。 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确立健全”,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快速发展。 二要进一步创新实务方法做法,加大中医药法的推广和贯彻落实力度,为中医药营造良好的快速发展氛围。 三要配合全国人大推进中医药法的调查、判断和执法检查。 四要进一步积极推进国家层面完全关联法律法规。 五要进一步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法治工作的同志,省级中医医院及相关中医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各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悉,在全国人大和国家卫健委的支持下,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医药法推广月活动”。
标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视频交流会”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zyxw/2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