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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医疗回扣问题上,我们不能以“惜才”的态度向前看,也不能向前看。 只有治伤,加强取缔相关违法行为,严惩已经取缔的回扣行为,才能在医疗领域起到威慑作用,领域清明

近日,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巡视员李路平介绍了上海、湖南等地医生领取回扣后的解决情况。 他透露目前报道中涉及的医院、相关人员和公司存在违纪问题,卫计委在深入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纪律解决相关医生、相关医院,并将相关公司的相关线索交给相关部门依法调查。
事实上,大部分医生都很清廉,界限分明,关于是否回收按钮,绝不是问题。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医生和医院认为回扣是盈利的机会,或者成为固定渠道的潜规则,即使开药也只开领取回扣的门类。 事实上,医药回扣是医疗领域的癌症细胞,不仅腐蚀医生的职业精神,还让患者负担高额的不必要费用,破坏脆弱的医患关系。
在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领取药品回扣有犯罪风险。 2008年“两高”商业贿赂司法解释称,“医务人员利用处方职务方便,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销售产品方财物,追求医药销售产品方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如果作为院长等国家工作人员收取回扣,将被定为受贿罪。
医生主动索要财物自不必说,即使沾染了整个医院的风气,如果在默认规则下被动接受回扣,也有犯罪嫌疑。 医生一次开处方的回扣可能不多,但刑法对犯罪数额的认定是累计的,积累少,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或者将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然,越收起来,判决就越重。
据此,此次卫计委明确了相关医院、相关人员和公司存在相关问题。 这不仅是“违纪问题”,还需要对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解决,对构成犯罪的,还需要将犯罪线索交给司法机关解决。 罪还不够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低或者取消警告、记忆、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罚,并承担其他责任。
国家培养医生并不容易,医生的职业圈子凝聚着个人艰苦的奋斗,承载着家庭的自豪和希望。 但是,在解决医疗回扣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舍不得”而向前看,向前看,向前看。 只有削骨疗伤,加大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力度,严惩已经取缔的回扣行为,才能在医疗领域起到威慑作用,领域清明。 如果只是有选择地执法,处以三杯罚款,不仅会违背法律的初衷,无论是坏医生还是坏医院,都会无更多恐惧地恣意妄为。
并有必要通过医疗制度改革建立防腐机制。 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的药物选择机制,一方面压缩医疗腐败生存空之间,另一方面通过将挂号费变为医疗服务费等方法,切实提高医生的合法收入,让医生们可以更伟大地工作生活,“白衣天使们,

标题:“有医生将收医药回扣当赚外快 媒体:有必要刮骨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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