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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开始,福建省将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第五次病种付费改革,将42种中医常见病种纳入改革范畴。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和福建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省属公立医院第五批病种收费问题通知》,包括丹毒病、项痹症、中风病、心衰病等在内的42个诊疗方案成熟、质量可控、费用稳定的中医常见特征病种 从12月1日起,在福建属公立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十医院,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符合病种付费管理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和自费患者的住院均纳入病种付费范围。

“福建42个中医常见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

《通知》中要求,投保人如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钱并列入管理的病种费用。 医疗保险按其病种取钱标准结算,不设支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省级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不变,各统筹区按规定补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

“福建42个中医常见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

《通知》要求卫健和医保部门加强病种付费管理,开展中医病种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省属公立医院必须将中医病种的临床路径纳入新闻化管理,提高中医病种的新闻化管理水平。 属于省公立医院的中医病种应以中医药治疗为主,注重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作用,逐年提高中医药治疗在中医病种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中医类医疗服务的整体比例。

标题:“福建42个中医常见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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