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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厅介绍,为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在医疗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改革,日前,我省发布了《推进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险联动十条措施》。
加大差别化支付的末端清算比率
根据《措施》,我省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级医院报销比例差距,在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的75%左右,二级医院的80%左右,一级医院的90%左右。 在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率为三级医院的50%左右,二级医院的65%左右,一级医院的80%左右; 新型农协住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率为:县外医院50%左右,县级医院8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
协助建立基层初次就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制度。 继续推进城市居民与普通门诊的统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按人头收费的包干试点。 进一步落实新农合特大病种门诊就医制度。
择日将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
我省将完善的慢性病门诊管理,择日将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延长慢性病门诊处方期限。 对于确诊、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至2~4周,减少就诊频率,便于慢性病患者就诊治疗。 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3种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属于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医保门诊次数平均定额”管理。
并对确诊、符合住院手术特点的非急诊手术和需要住院治疗的肿瘤放置、化疗患者,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实施将择期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的结算,减少住院天数,提高医疗机构住院周转率。
实行零差率的基础医疗机构,通常诊疗费只需要1.5元
《措施》确定,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距改革减少的收入,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医院分担进行补偿。 医疗服务的价格调整部分,经综合测算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另一方面,对实行基本药物差益零售的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将传统挂号费、诊疗费、注射剂(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及药事服务价格合并为常规诊疗费,除个人支付1.5元外,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措施》提出,我省全面实行医疗保险支付总额控制。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方和医疗机构必须全面实施基于总额管理的复合式收费方法改革
此外,我省在大力推进单病种付费结算、开展总额控制付费化的基础上,各统筹区将结合实际选择的20多个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将相应的中医特色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放宽医疗保险定点准入
放宽医疗保险定点准入条件,对承担批准的国家医改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经营面积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对医疗机构,包括经批准的民营医院,取消批准期限与空之间距离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定点范围。 民营医院实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清算政策。
另外,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 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协定点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定点范围。
今年,国内医疗保险建立了异地网诊费用转账制度,从各地转入全省异地网络结算专家,统一用于异地网诊费用结算。
标题:“福建医改新政出台 职工住院医保最高可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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