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实务会议,提出研究简化合并“五险一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昨天向北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她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建议设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实现相关人员的全面覆盖。 这将解决巨大的女性农民工群体无生育保障,以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治之症。
□背景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生育的女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各类公司,筹资模式主要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 其宗旨是通过国家和社会为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产假,帮助劳动力恢复和重返工作岗位,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自1994年底原劳动部颁布《公司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来,生育保险得到了很大的快速发展,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生育保险也迅速发展进入了完整阶段。 截止到年末,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亿7800万人,比年末增加了约730万人。 但是,生育保险的开展还有很多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地方,其快速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境。
现状
问题1
制度的碎片化各地政策差异很大
多年来,《公司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覆盖公司职工,属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的生育费用由其他制度保障。 因此,生育保障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安排,生育保障体系缺乏整体设计,“碎片化”现象严重。
孙洁表示,另一方面,承担生育保障职能的社会保障项目多为职工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等,制度间的联系难以转换。 另一方面,每个制度都是地区的统一,通常是县级或市级的统一,各地的政策差异很大。 这影响公平,也影响效率,通过政策限制还影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问题2
涵盖范围过窄的订户不到医疗保险的1/3
孙洁表示,《公司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保障对象只有城镇公司的已婚女职工,没有将广泛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社、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因此其他人员失去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公开
另外,由于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没有资格支付,所以其他非正规雇佣的女性和雇佣者不想缴纳的女性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我国有2亿5000万农民工,其中农民工近1亿5000万人,女性约占30%,总量近5000万人。 如此庞大数量的群体,几乎没有生育保险覆盖。
相对于基本实现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险,我国现有生育保险覆盖面过窄,与城镇公司职工相比最为重要。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截至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只有1亿780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不到6亿6600万人的1/3。
问题3
公正性不足的非职工和农民无法享受
孙洁表示,根据现行制度安排,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生育保障制度,享受不同的保障待遇。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享有良好的生育保障,公司职工次之,农民和城镇非工薪居民基本没有生育保障。
据初步估算,如果不考虑城乡物价水平的差异,全年职工实际清算额约为农民的4倍。 如果全面开放两个孩子的政策,这种不公平现象有加剧的趋势。 用人单位缴费、职工利益是现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核心,但城乡居民和农民工享有与职业无关、或因城镇以外户籍而不能纳入制度覆盖、享受生育保险相应的待遇等。 这种制度分立,配置了待遇有较大差异的生育保障制度,说明该行业存在不公平,也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
问题4
操作难以保存的支付范围与医疗保险的交叉
由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性质和标准上有很大的相似性,所以几乎所有国家都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在一起,生育保险只是医疗保险的一部分。 对此,孙洁表示,我国实践中,“生育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支付标准过于笼统,实际执行的随意性较大。 问题的关键是,目前国家没有规定那些疾病是由生育引起的,所以操作起来很困难,各地方法不统一,生育保险社会化的困难性越来越高。
此外,生育中的许多医疗费既可以属于生育医疗费,也可以属于常规疾病医疗费。 因此,生育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范围方面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
□建议
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获得生育保障的权利
年11月3日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综合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因此,孙洁表示,生育保险是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费,是特定群体,因此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后,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大大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将成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保险,生育保障类似于强制性的附加保险之一。 如果加入医疗保险,各类人群自然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另外,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比较有效地消除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营时不需要评估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 这样不仅可以比较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者之间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快速发展。
失业保险承担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
为了促进政策更好地落地,孙洁提出,合并后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应批量收钱,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人员全面覆盖。
另一方面,生育医疗费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另一方面,在职人员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病假工资支付,领取时间统一为产假时间的失业人员生育津贴由失业保险支付,领取时间参照失业保险领取情况,大致上每缴纳一年的生育保险费可以领取一个月的生育津贴,最长不超过法定产假期间。
另外,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制度,报销方法必须无缝对接,保证原生育保险的作用完全实现。 她将解体,让两个系进入一个系,从而降低价值成本,精简人员,减少支出,为投保人带来便利。 例如,清算时会更方便。 此外,生育保障实现全民覆盖,生育医疗保险由政府和公司共同承担,也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共享快速发展、提高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儿生育津贴略低于一儿水平
关于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缴费问题,孙洁解体了。 人社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职工医保公司缴费率为6%,个人为2%,出生保险公司缴费率最近从约1%降至0.5%。 两种保险目前的总费率约为8.5%。
由于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的建议已经确定提出,将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孙洁表示,部分出生保险缴费率刚刚下降,这部分很难再降低。 医疗保险是目前的现金收入,目前基金支出压力已经很大,短期内空之间下降也不明显。
但是,受全面开放两个孩子的影响,近期内生育方面的保险支出肯定会增大。 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顺利运营,孙洁建议,确保生育中医疗费报销的比例一贯保持不变。 但是,两人的生育津贴水平必须略低于首次生育时的生育津贴水平,从而无法确保基金长期支出的稳定合理性。
标题:“孙洁:生育险应纳入医保 建议树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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