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许多医疗保险患者曾被“转院”,如肝癌患者3个月转院4次,每住10天以上,家属就会“找下一家”。 对此,广州市医保局6日答复称,医保中心从未限制患者住院天数和每次消费,认为将其推到医保制度是欺诈性的说辞。
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困难“紧急出院”使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医疗保险局的应对措施不合理,对医院实行总额管理费需要仔细论证和正确计算,定额的科学性得到保障。 如果医院认真控制,就能不超过总额地为患者提供适当的诊疗。 另外,医疗保险控制了总额,但没有控制每个患者的费用。 反而在费用是下一个平均定额的4倍以上的情况下,根据大额病例按项目结算。 上述肝癌患者达到此条件时,不需要转院,不影响治疗,也不担心突破费用总额。
但是,从医院的角度来看,问题没那么简单。 总额管理费必须按具体行动执行,如果不进行具体分配,各科和每个患者都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有理由突破下一次平均费用,医院费用总额不可避免地会有突破。 “大额病例”有照顾特殊情况的作用,但是“费用是下一个平均定额的4倍以上”的门槛太高,如果有多个超过4倍也达不到的患者,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医院“不敢长期停留”的对象。
医院追赶医疗保险患者的现象,触及了医疗保险支付方法这一核心问题。 如何向医院交钱,是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最难的复印件。 如果按项目收费,即患者接受检查吃药,医疗保险也会按比例报销,患者可以得到充分的诊疗,但容易走向过度诊疗,出现大处方和大检查,造成很大的浪费。 控制在总额范围内,医生诊疗必须考虑价格因素,虽然可以缓解过度诊疗,但也会产生推问患者、消极诊疗等新问题。 无论如何选择,似乎都有弊端。
其实,根据多年的经验,无论是按项目还是按总额,如果措施是片面的,就很难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 为此,近年来的趋势是,探索将首付、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相结合,用综合付费方法进行互补和优化。 同样的措施已经在一点点上进行了有效的试点,凸显了广州市总价管理费的弊端,所以应该用其他收费方法加以改进。
也就是说,“紧急出院”突破了医疗保险收费制度,证明了医疗保险收费制度需要尽快改善和完善。 如果在坚持以往的方法的情况下,不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比较而进行制度改良,医疗保险患者突然被强制出院、直接被拒绝等现象反复发生,就不得已而为之。
标题:“医保病人住院难 赶出院将了医保制度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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