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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的规定,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生、执业医生资格),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村庄卫生室工作。 乡村医生注册资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通过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海南省卫生厅培训考试,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者。 对专业技术水平高、健康的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海南给“村医”行医管理定下规矩”

根据该《办法》,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将与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签订一年一次的服务合同。 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挂钩。 《办法》还包括“发生医疗事故,经最终鉴定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不遵守规定的、拒绝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确认有违规的、非法使用新农合基金行为的”等8种情况,可以终止合同 由于地区偏远等原因,确实不能被乡村医生村卫生室采用。 《办法》也提出了变通的做法:“大体上可以聘用村卫生人员,但只能在乡镇卫生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服务。”

“海南给“村医”行医管理定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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