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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18日发布。 《规范》第10章,共60条,其中21条提到医务人员因病治疗,合理医疗,不隐瞒病情、不误解、不夸张、不过度医疗。 对比过度医疗的范围,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表示,过度医疗的定义多而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卫生部坚决反对为不正当利益进行过度医疗。
赵明钢说,“过度医疗”的定义是多方面的,所以很复杂。 疾病是否合理治疗和过度是相对的两个概念,有时也会发生转换。 举个例子,例如心肌梗塞患者,根据他的病情,可以放入支架进行介入治疗,也可以进行开胸手术进行搭桥。 以现在的物价水平,如果放置三个以上的支架,在费用上可能比架一座桥要贵一些。 可以说放台灯一定是“过度”吗?
赵明钢认为,是否过度医疗的判定必须具体情况具体拆解,整体衡量。 例如开胸手术和介入治疗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同。 患者进行介入治疗的平均住院日通常比开胸搭桥的时间短。 患者的感受也不同。 如果放上支架,就几乎不会痛。 开胸手术首先痛苦,所以必须具体分析是否是过度医疗。
但是赵明钢坚决反对为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这是确定性的过度治疗,这也是行政部门不允许的,法律法规也不允许,卫生系统将严格控制这一现象。 如果说违反了党纪国法,就按照党纪国法处罚,如果违反了技术操作规程,就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处罚。
标题:“卫生部官员称坚决反对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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