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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上海等大医院不同,兖州市中医院,患者“住院一卡通”没有钱,只需要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结算协议书”,就可以“先治病,后付钱”。
从年底开始,兖州市中央医院提出“新增”,不再向“危急紧急”患者、有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要求住院押金,出院时只支付自己负担的费用。 确实困难暂时支付医疗费的居民,可以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在一两年内还清。
为了验证《新规则》的执行情况,记者访问了这家医院的一个科室。 内科病房里,76岁的高血压患者,以前来看病,到了下午检查时间护士“催债”,付不起钱第二天停药,说“胸口难受了,现在不担心这个问题了”。
“有些患者以前缺钱,小病大病了,治疗到一半就走了。 ”内科护士长王静当时说:“收了债,天天催着钱。 现在医患关系相当融洽,住院患者也增加了。”
那么,如果遇到少数患者“恶意逃钱”怎么办呢? 出乎意料的是,冀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对此并不担心。 他给了三个理由:
另一方面,政府推进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已经大幅提高,发挥了“触底”的作用。 以兖州为例,全市“新型农协”、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在99%以上,假设所有患者逃费,医院也可以用“医疗保险”结算的费用保证医药价格。
其二,公众信誉度逐渐上升,失去信用的价格增加。 据测算,冀州中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3600元左右,除“医疗保险”报销外,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为1000多元。 医院方面认为,大多数群众失去这么多钱并不觉得“丢人”。
其三,医务人员由双方签订协议,加上医疗保证,医院不用太担心。 “早上走在脸上的人,拉住了拔了桩的人。 ”孔庆民说。
目前兖州市中央医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钱”的政策,约占所有住院患者的90%,未发生一起逃钱的病例,也无一人签署分期还款协议。
标题:“兖州中医院先看病后交钱 改革能否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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