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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机制改革又迈出了一步。 目前,选聘制已在鞍山市双山医院、成长医院、妇女医院3所公立医院试点运行。
据介绍,选拔制模式强调院长的职业化水平和执政能力。 首先由医院管委会制定评选方案进行公开评选,经过综合评价、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评价、监事会判断、公立医院管委会审定等手续,明确院长人选。
根据要求,聘用的院长签订《委托责任书》或《目标任务书》,确保政府的医疗目的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得以有效运营。 并从社会满意、管理比较有效、资产管理、可持续快速发展管理、员工认同等5个方面制定了20项基本指标,制定了《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百分制)》,对院长进行了定量考核和系统考核
据介绍,在“三会一楼二常驻”中,“三会”是指公立医院管委会、监事会、医院工作人员代表大会。 “一层”是指以院长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执行层; “两常驻”是指医院管理局在公立医院派驻纪委书记和总会计师。 该模式旨在建立分权均衡、责任感明确、透明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局长仲伟海介绍说,继选拔制试点后,该市将适时实行调任制和公选制。 录用调整制是指在市公立医院管理局所属部门及公立医院范围内按照组织程序调整录用。 公选制是指选择一定的岗位面向社会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公开选拔。
标题:“鞍山试行公立医院院长选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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