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
今年,许多地区继国务院文件之后,出台了社会医疗的政策。 但看起来很华丽,说实话,还有点问题不太清楚。
首先要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在社会运营医生这个词中,“社会”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社会就是你和他,包括公立、私立、混合全部、外资……社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任何人,包括医生。
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医生,其实就像生活中的a、b、c一样,其实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只是,我们以前走得太远了,不相信政府以外的任何社会力量。 很明显,暗中限制了社会力量的参与。 只有政府办的医院、政府办的公司、政府办的一切,似乎都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在社会上进行医疗,还是只是为了在社会上进行医疗?
在只为社会进行医疗运营医院的情况下,从政府干预的角度给予多种优惠政策,人为地抑制公立医院的快速发展,实际上仍然是“计划经济”,只要“社会主义的草不希望资本主义的苗”到“资本主义的苗”
社会医疗的目的是提高卫生服务体系制度整体服务能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增加居民的选择。 所有制度、出身,只有符合医疗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和区域卫生资源规划的总量,都应当被禁止。
第三个问题是,许多文件指出:“为了合理管理公立医院的规模,禁止擅自增加床位和扩大规模建设。” 什么是“合理”?
一方面鼓励社会医疗,另一方面合理限制公立医院的快速发展。 你怎么把握这个制度? 想鼓励就鼓励,想禁止就禁止,说到底,政府采用的是全社会的资源,是全体纳税人的血汗,是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权力的。
近年来,中国对公立医院的单体规模做出了诸多限制,具备竞争特征和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被认为是将基础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患者虹吸了。 其实换个立场想想吧。 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不也是虹吸了全国的人才、资源、财富吗? 省会城市不也是虹吸市的人才,郡虹吸乡镇的人才吗? 我们需要辩证地思考一个问题,医疗资源的分布与城市化进程、社会资源的流向是一致的。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问题表面上看似公立医院过大,但根本原因是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素质达不到执业医师水平,不同层次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差距过大,居民疾病无法就近处理或当地处理
中国整个卫生服务体系制度还停留在毛泽东时代建立的赤脚医生模式和改革开放前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互联网时代。
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核心原因有三个。 首先是因为政府对医疗工作的不当管制,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城市大医院业务条件的要求不一致,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医生的教育和培训年限与水平的不一致,导致医生质量与水平的差距拉大。 其次,城乡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之间,基层卫生机构和城市大医院之间的差距很大,社会不同。 其三,是医学教育制度的问题,培养的医学生是异质的。
有关部门根据国民健康诉求的变化,没有建立新的、完善的卫生服务提供体系,仍希望通过基层医生合同、双向转诊、医疗保险支付手段、财政补助等方法,维护过时、陈旧的卫生服务体系制度,已经成为人民健康诉求的变化和医学科技
因此,社会医疗的核心问题不是限制谁、快速发展谁的问题,而是如何使医疗服务体系制度更具竞争力的问题。
第四,《鼓励政策》仍然具有歧视性。
某省文件规定:“根据全省常住人口每千人1.5张床位,管理社会医生总量和结构。” 由此可见,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同时限制其总数量的,是相信社会力量进行医疗,还是不相信社会力量进行医疗?
为什么不在区域卫生资源规划总盘中,平等对待所有不同的制和举办者的医疗机构,自由快速地发展呢?
另据某省政策文件介绍,“取消社会运营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分类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二级以上妇科医院、康复医院、老人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
政府为什么要鼓励这些机构? 为什么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综合性医院、肿瘤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医院等盈利性较高的医院类别呢? 在这里也可以看到缺乏歧视、平等的社会统治方法。
市场的道路不是政府能够指定的。 做什么,不做,这是社会和市场的自由。
许多文件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入资源短缺和多元诉求服务行业”。
资源不足的地方正是市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行业,是政府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 为什么政府不努力,让社会力量和市场去做呢?
第五,为什么要改建公立医院,需要深入思考。
一份文件指出,“鼓励在公立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公立医院改制试点,鼓励公司、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加改制、托管、公私等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
为什么要整修公立医院,为什么要在公立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 因为公立多私立少,为了私立迅速发展,这符合市场逻辑吗?
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改建的? 在此,公立医院改建的原因和目的尚不清楚。 既然资源已经丰富,就没有必要再让新机构入场了。
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是让多元化的服务主体在市场上跳舞,形成自由竞争的结构。 回顾一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公立医院改革在许多方面模仿了国有公司改革的思路。
今后,公立医院的改建将会产生一些结果吧。
其一,一切制度结构发生变化,引起治理结构的变化,从而改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提供效率。 但是,如果社会优质医疗服务的供给不大幅提高,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得不到缓解。 其二,改革后的公立医院还是政府管理其人、财、物,但自己有经营权,类似于现在的国有公司。 其三,成为了完全意义上的私立医院。 其四,位于公立和私立之间的医院。 其五,虽然是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公立医院,但在目前中国的大环境中,这个目标看起来很遥远。
从人类历史上第一家医院,到今天科技含量高、学科细致、管理繁杂的现代医院,放眼世界,非营利是医院永恒不变的本质特征。
最后一个问题是如何鼓励社会力量行医。
总的来说,其实很简单。 第一,光靠“政策制定”,其效果是不长远的,更重要的是立法。
其二,制定正面的名单,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不是用社会力量规定医生可以在什么行业进行什么样的事件。 政府部门不应该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限制社会力量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应该设置障碍和歧视政策。
简而言之,实行国民待遇,不区分所有制,实行同样的政策,和同事一样。
标题:“社会办医是鼓励还是“歧视”,医改为何步步为艰”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