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8日,省卫计委官方微信昨日表示,到年底,理事、理事会、监事、监事会等单位和机构将陆续出现在省立医院、千佛山医院等28所省属公立医院和25所省属科研院所。 公立医院必须废除行政级别,正式行动。 到明年6月底,全省500多家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10月12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省属树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三份文件。 这意味着我省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快,在政事分离、管理分离等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我省在县级公立医院、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结合试点情况,此次我省优化完善了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法人治理框架,细化了董事和理事长产生办法,确定了监事监督机制和监事产生办法,着力构建相互平衡的内部治理体系。
法人治理结构确立后,这些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等级,不再确定机构标准,自主设立内设机构,管理者实行职员制度管理。 改革后,公立医院和公益二类科学研究院实施的人员管理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使用,自主采用。
人员管理总量备案管理是什么? 据报道,公立医院在人员管理总量内,根据员工需要,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和招聘方案,自主录用人员,合理配备医生、护士、药剂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和所需后勤保障人员,应对不足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 全面实施竞争、调动、合同管理,将固定用人单位变为合同用人单位、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 总量内人员在岗位录用、收入分配、职务资格评定、管理录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除了使用者的自主权外,公立医院还拥有内部分配自主权。 另外,实施方案中严禁为诊疗科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的个人报酬不得与公立医院的药品、消耗品、检验、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对科研院所,实施方案规定,我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施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使用,自主采用;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类科研院所继续实施编制考核管理。
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公立医院设立监事会,确定监督理事会、管理层的职务责任和医院财务资产等情况的科研院所设监事、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事务会,对会议的决定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那么,自主权扩大后,如何实现比较有效的监督呢? 据悉,我省辅助发布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确定了考核机制、指标、标准和结果运用等复印件。 有关部门将在年底前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人事报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形成完善的法人管理政策体系。
标题:“山东:公立医院将所有取消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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