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确定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迅速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卫生规划内快速发展,在同一视角下,大力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快速健康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法多元化的医疗体制,营造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快速发展、有序竞争的局面。 年,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的15%,出院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的10%。
为此,省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计划》,向社会公布,在本辖区内公开调整追加的医疗机构数量、分类、规模、地域等,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依靠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公立以外的医疗机构申报的业务范围,必须适应其具备的服务能力。 卫生部门负责公立以外的医疗机构的分类、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形式、床位等业务范围的审查,对具备资格、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及时核定和批准,不得无故限制公立以外的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
免除不动产税和土地征收税
《意见》在社会资本运营医疗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等方面有很多突破。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格,用电、水、燃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相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城镇土地征收税。
由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价格根据实际价格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资本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按政府指导价结算。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业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地产税和土地聘用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
可以列入社会保障定点机构
《意见》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疗保险定点相关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和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纳入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范围,可以签订和管理服务协议,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清算政策。 投资主体的性质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申请的审查条件。
《意见》鼓励各级政府采用招标采购等方法,选择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扶持医疗卫生农业、对口支援等任务,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私人诊所等在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度中发挥积极作用。 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急救互联网医院范围。 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发生由重大传染病、群体性原因不明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者社会安全等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执行政府的指令任务,并按照规定得到政府的补偿。
把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当地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诉求。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聘用政策,申请变更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应当追加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标题:“石家庄 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可享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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