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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

新型农协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保障。 参加的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全年自费累计1.5万元以上,可以再次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补偿,而且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农民无需支付额外缴费。 河南省卫计委主任李广胜表示,新政策切实减轻了住院参加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缓解了疾病贫困、疾病贫困复元等现象。

“河南医改新政策为百姓减轻负担”

为了尽量确保大病保险收益的公正性,新政策将按照“多方受益、多方缴费”大致执行。 即以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大病保险受益情况为依据,将各地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14元三个等级。

河南省卫计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指出,与新农合报销一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也同样设有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 年度,大病保险支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补偿; 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补偿; 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5%的比例补偿。 年补偿顶线为30万元。

“河南医改新政策为百姓减轻负担”

受惠于新政策和省外住院的参加患者。 根据新政策,这部分患者在获得新农合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的60%被视为合规自付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为了方便患者报销,相关部门要求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在各统一地区至少设立一个服务网点,使患者可以享受新农合和大病保险补偿的“一站式”结算服务,大大简化了参保农民的看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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