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医生工作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医生工作活动、加强医生队伍管理指出了新思路。 从
文件可以看出,其核心文案是建立区域登记制度、电子登记制度、登记新闻发布和查询制度,改善医生执业登记管理,促进高质量医疗资源的平稳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多元化的医疗服务诉求。 根据
,本《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昨天,国家卫计委正式解读了《医生执业登记管理办法》,为未来正式实施奠定了基础。 其中,区域注册制、推进医生管理新闻化、完善的医生注销机制等是《办法》中的亮点。
“医生执业流动性提高,多点执业情况比较多且复杂,需要大力推进和加强规范。 ”在昨天公布的《方法》解读中,医生执政流动的现实诉求是促进这一新政的原因之一。
从这几点出发,根据《办法》,在总结整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生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 86号) )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办法》建立区域登记制度、电子登记制度、登记新闻公开和查询制度 (
)《办法》将医生工作单位从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省级或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生注册地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生注册地改为县级行政区划,“一次性注册”。 明确医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工作按照合同(协议),由一个主要工作机构登记,其他工作机构备案,工作机构的数量不受限制。
推进医生管理新闻化
《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医生管理新闻系统,实行医生电子注册管理。 通过网上“一站式”注册服务,改善原有的注册模式,方便医生处理注册、变更、注销等几个事项,比较有效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医生登记复印件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生注册的新闻查询服务,公告注销人员名单。 建立公开和查询制度,加强政府事务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也便于社会公众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满足大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诉求。
完善的医生注销机制
除此之外,《办法》通过建立注销机制,及时清理医生队伍不合格人员,对不适合工作的医生注销,并依法执业 地方各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在医生管理新闻系统中及时更新医生定期考核结果,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生定期考核的,注销登记; 增加了医生参与组织不正当活动也不登记、取消登记的规定。
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办法》 正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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