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日举行的中国首个地方医疗基本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启动仪式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深圳远东妇产医院颁发了内地首个商事主体名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相同的营业执照。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简称《医疗条例》)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圳医改进入“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医疗条例》被称为深圳医疗的《基本法》,年被列入深圳市人大立法计划,年8月25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
《医疗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大胆的创新。 例如规定医疗机构和医生实行累积评分制度,加入深圳市医师协会进行领域自律,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所有病历,将医疗机构确定为“公共场所”,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运营医疗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给予适当的政府补助等医疗执业行为
另外,《医疗条例》将医疗机构的办公场所确定为公共场所。 对此,警方宣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专项行动,对伤医、“医骚”等违法犯罪活动多次“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标题:“中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将在深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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