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9字,读完约2分钟

暴雨灾害引起的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应当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初次就诊责任制,不承担责任。 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今后如果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各区县将不得不为高危孕产妇转诊、救治开辟绿色通道。 此时,高危孕产妇可优先复诊、救治。

另外,与今年婴儿聚集较多相比,市卫生局规定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必须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初次就诊责任制,不承担责任。 否则,医院将承担解释责任。

县里制定孕产妇应急计划

目前,北京进入雷雨频发季节,部分地区发生洪水、泥石流等严重灾害。 与此同时,近来许多来自周边地区的危重孕妇正在北京医疗机构急诊就诊。

对此,市卫生局已经制定了《关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保障孕产妇安全的通知》,规定各区县卫生局有必要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的分布情况,特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今后,如果在高危孕产妇转诊或救治中遇到暴雨致洪等突发事件,各就诊医院应及时向本区县卫生局报告。 政府协调,为产妇开辟院前运输、住院急救的绿色通道。 由于暴雨等自然灾害,灾区孕产妇无法在原保健机构继续获得产前保健等服务时,区县负责不同保健机构之间的协调。

“北京灾害中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助产机构不得推诿”

医院要帮助孕产妇处理应急床

市卫生局表示,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对突然急诊的高危孕产妇,应当实行初次就诊责任制,按照各医院的孕产妇急救应急预案进行诊疗,协助应急床位的处理。

对需要复诊的高危孕产妇,各助产机构应当通知本辖区复诊指定的上级医院,并出具复诊单。 大医院不允许转诊的高危孕产妇转嫁责任。 医院不实行首诊责任制,转嫁高危孕产妇责任,延误危重孕产妇救治,未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规范的,检查完毕承担说明责任,并向全市通报。

“北京灾害中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助产机构不得推诿”


标题:“北京灾害中高危产妇优先转诊 助产机构不得推诿”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