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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人社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医疗保险、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医疗服务体系制度改革为要点,加强协同合作,加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同性。
《指导意见》要求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协助有关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制度改革,推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要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要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离管理分离,加强医疗全领域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要把控制医疗费用的不正当增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文案,推进控制医疗费用激增机制的建立。 要加强联动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在医疗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 反复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外部约束作用,促进医疗、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 必须重复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依靠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公共管理价格,提高运行效率。将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公立医院改革、 要加强价格改革等各方面的联动,同时推进医疗、医药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为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必要的条件,发挥医疗保险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市场化的医疗服务购买机制,确定医疗保险代表参保者的好处和医疗服务参保者的角色定位,提高基金的聘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者的权益。
《指导意见》强调,应尊重医务人员的主体地位,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切实推进和规范医生多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符合合规、灵活高效、医疗领域优势的人事报酬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机制,将医疗保险给付、医疗保险医生管理、协商执行、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等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激励约束作用,考核结果与医疗保险结算、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考核管理等直接挂钩, 要统一优化人事、收入分配、专业技术人才考核、医疗保险管理等各项职能,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整体效益,形成推进医疗改革的良好格局。
标题:“人社部首次发文要求推动“三医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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