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社会资本可以办的事政府不再办。
《若干政策》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北京市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提高社会运营医疗机构的比重。 北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社会资本可以办的事政府不再办。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北京市功能拓展区、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医院具有高科技和专业特点的医疗机构。
《若干政策》提出,优先选择和支持有医疗经验、社会信誉高的社会资本以合作、合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市公立医院重组。
在用人方面,“若干政策”提出了从京外引进人才的政策和海外高级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对通过公开招聘平台明确引进的人选直接办理人才到北京的调任手续。
《若干政策》还规定,社会运营医疗机构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数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 政府对在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生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者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帮助不重复基本建设资金。
标题:“北京新建医院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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