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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销售避孕药实名制”引起公众关注,有网友质疑该规定可能泄露公民隐私。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制定该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经记者调查,在贯彻该方案时,除福州外,福建省三明市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记者调查的其他省市未发现要求实名的规定。
据说福州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精神
不久前,微博上开始流传“福州购买紧急避孕药必须实名”的消息。 这是根据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信息,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零售公司表示,“禁止购买、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了规范避孕药的销售,药品零售公司在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确保实际上是完全紧急避孕药的,
昨天,就相关问题向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时,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晓林接到电话后挂断电话,重新接通后,对记者表示不便。
据此前福州市药监局市场介绍,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药店必须登记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情况,也必须记录药品的销售品种和数量”。 制定实名认证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要求,也是为了担心有人滥用紧急避孕药药品。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称,《关于完善印刷集中“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 69号) )是国家计生委等6个部门联合颁发的,“药品零售公司销售紧急避孕药时,将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
“两非”是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明市买紧急避孕药也很实名
福建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该方针时,还规定了“实名”。 官网显示,“零售公司、未经许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禁止购买、销售、采用终止妊娠药品。 药品零售公司销售紧急避孕药时,应当检查注册购买者的身份证,建立真正完整的紧急避孕药购买记录。 ”
《福建省重症监护“两非”特别行动实施方案》中没有规定购买紧急避孕药。
在全国其他地区贯彻该《通知》时,包括河南、安徽的一个地级市和福建龙岩等,但对终止妊娠药物只做了详细规定,对紧急避孕药没有相应规定。
为了保护隐私,在药店自律
一位网友怀疑购买紧急避孕药并注册个人信息可能会泄露个人隐私。 对此,福州药监局工作人员承认,这些个人信息是出于“监管需要”,通常不会外泄,药监局也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该工作人员“目前没有相关处罚措施,依靠药店工作人员的自律”
标题:“福州规定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 被质疑泄露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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