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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药分离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出台,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 其中,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附加,设立医疗服务费,435个医疗服务费也要规范调整。 《方案》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
经市区二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核实,参与此次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家,覆盖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公司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北京医疗机构。 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运营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运营医疗机构,可以自愿申请参加此次医药分离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此次医疗改革有三个要点:
一、取消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的附加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疗服务费,所有药品以零差异率销售。 例如,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据悉,医疗服务费是此次改革创新安装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营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行分级诊疗,相应的原有收款项目为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上下调整和重新规范435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要点提高了床位、护理、中医、手术等项目的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测项目的价格。
三、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公司发布药品质量新闻,动态联动该厂家、该品种的管控药品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在阳光采购平台公示。 对价格低廉、短缺的药品,不设定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的供应。
标题:“重磅北京全部公立医院取消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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