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昨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证实《国务院关于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行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根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暂时协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结算及预算编制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上述决策的实施期限为两年。 在可以实践说明的情况下,完全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对实践说明不应当调整的,恢复实施有关法律规定。 生育保险是专门与职工比较确立的。 尹蔚民指出,“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个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
标题:“生育险已并入医保 12城市拟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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