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务会议,就费控相关指标高的5个区县卫计局和11所公立医院院长进行了讨论。
西安市卫计委要求各区县和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经费控制指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要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合理用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应对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变革,坚决遏制医疗费用激增。 要求被签约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优化收入结构,降低药品、消耗品、检验收入所占比重,降低就医价格和管理价格,提高医务人员劳务收入所占比重,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根据最近发布的《陕西省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意见》,陕西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严禁医疗机构缴存、重复缴存、擅自缴存标准。 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报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大型医疗器械检验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另外,公立医院应通过优化诊疗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日间手术等手段,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7天。
生活中仍然存在人们看不起病、不能吃药的现象,尽管国家医保发放,但部分医院高标准收钱也依然让部分居民难以承受。 国家讨论了此次西安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医院,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要求。
1、严格检查提高擅自收钱的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公立医院价格核算试点工作,提高病案、临床路径、药品、消耗品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目标是到年底城市公立医院100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 )消耗的卫生材料不超过20元。 并规范医疗服务取钱,严格执行医药费用清单制、查询制和价格公示制度。 提高私自收钱的标准,严厉取缔在自立项目中收钱、拆钱收钱、变相收钱的情况。
2、参保患者医疗费个人支出占比逐渐下降;
实施意见中,各区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合理明确量化地区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 到年底,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初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长和门诊患者平均医疗费用、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减少,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所占比例逐渐下降,全市医疗费用增长
3、各基层医疗机构有全科医生2名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保证各基层医疗机构有2名以上合格全科医生。 全市公立三级医院都要带头组成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所有二级公立医院都要加入医联体。 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进一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普通门诊占有率逐年下降。 并全面推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为合同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对医院高收款标准的现象,国家干预,有利于规范医院收款标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减轻人民看病压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标题:“西安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11家公立医院院长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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