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广东公立医院将不再征收挂号费。 昨天,广东省发改委媒体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将随诊费收取挂号费。 记者也从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会议获悉,调整后的门诊诊疗费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指出,为顺利推进广东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将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挂号费纳入诊费,空降温和取暖费与床位费一并收取,进行个别项目的调整和勘误。
在修订后的表中,关于数十处的变更,“诊疗费”项目被删除,纳入了诊疗费中。 诊疗费是指门诊、急诊及患者包括待诊设施条件、诊断书、收款收据。 另外,如果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更改号码进行诊断,或者取得检查和各种检查结果,则不能追加检查费。 患者一次开多张处方、多张检查、多张治疗单的,检查治疗科也不得向患者另外收取检查费。
床位费中还纳入了迄今为止单独收取的取暖费和空降温费。
到目前为止,广东省《民声热线》上线时,广东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段宇飞表示,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和7所国家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已经取消药品加成,到7月1日,全省公立医院全部药品
6月8日,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在广州举行,会议要求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价格调整的基本要求是全省统一取消挂号费,并入门诊挂号费。 另外,将调整后的门诊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同时实施,比较有效地沟通,防止群众负担整体增加。
标题:“广东的公立医院将取消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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