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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发改委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9月底前取消全部药品加成,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是所有取消药物的附加。 各级公立医院到9月底取消全部药品加成,中药饮片以外的药品实行零售率销售。 要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首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搞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联系,推进“以药品补充医疗”的打破,建立符合医疗领域优势的新的补偿机制。
二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按照“总量控制、空之间、结构调整、确保联系”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调整价格关系。 要点是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的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治疗和检验价格。
三是同时进行相关改革。 加强与医药、医疗保险、医疗等改革政策的配合,同时推进。 特别要搞好与医疗保险政策的联系,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的钱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消耗品等的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腾出空之间。 必须推行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管,形成改革协同效应。
四是平衡提供关联公司的好处。 正确解决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患者等各关系,统筹考虑各方面好处,确保医疗机构健康运行、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性、群众负担整体不增加。 建立底线思维,必须保障特定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好处,重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诉求。
此外,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从倒算改革时间表、加强监督判断、加强推广诱惑、加强监管等方面,对各地组织实施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务要求。
标题:“发改委:全部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所有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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